廢液焚燒燃燒系統燃燒器解決方案
發布日期:2022-10-31
廢液焚燒燃燒系統
石油、化工企業在生產工藝中有大量廢氣、廢液排出,這些有機廢物組分一般有:烴類、醇類、酚類和醛類等物質;含氮物質如腈類和胺類等;劇毒物質如氫氰酸(HCN);含S、Cl物質以及一些鈉鹽等鹽類物質。這些物質均有毒有害,直接排放會造成嚴重環境污染,破壞生態平衡。
焚燒是一種破壞廢氣、廢液中有毒有害成份有效的處理方法。711所掌握多種工藝廢氣、廢液焚燒處理技術,包括直燃焚燒(TO)、蓄熱焚燒(RTO)及催化氧化(CO)等尾氣處理技術。
711所提供非標定制的廢氣/廢液焚燒燃燒器解決方案、模塊化燃燒系統和燃燒組合工藝,用于處理來自各種石化生產和工藝分支的廢氣、廢液和廢物流。針對不同裝置廢氣廢液處理的需要,設計開發了廢氣廢液直燃式、廢氣廢液混合直燃式、廢氣催化焚燒、廢氣蓄熱焚燒等多種焚燒爐技術,具有排放達標、能耗低、自動化程度高、運行穩定可靠等特點,廣泛應用于國內煉油、化工企業的廢氣、廢液焚燒處理改造等工程中。
廢氣/廢液組合式燃燒器
根據燃燒器**燃氣量和廢物組分的不同,燃燒器型號分為:
廢氣燃燒器FB-Q/WEF-1.0~FB-Q/WEF-15.0
廢液燃燒器FB-Q/CEF-1.0~FB-Q/CEF-15.0
廢氣/廢液燃燒器FB-Q/W/CEF-1.0~FB-Q/W/CEF-15.0;
特點
高效多燃料燃燒器:廢氣燃燒器、廢液燃燒器以及廢氣廢液混合燃燒器;
安裝位置分為側燒和頂燒布置;
廢氣、燃氣分級;
根據廢液性質配置霧化噴槍,霧化性能好,與火焰混合充分;
火焰穩定、剛性強,燃燒強度高;
**天然氣量可達1500Nm3/h,可用廢氣低熱值大于500Kcal/Nm3;
高強度耐火襯里,耐高溫≥1790℃。
技術指標
**天然氣量可達1500Nm3/h,可用廢氣低熱值大于500Kcal/Nm3;
燃燒器調節比10:1,充分滿足啟爐、烘爐工況以及正常焚燒工況;
廢氣或廢液燃燒完全,有害物質去除率≥99.9%,燃燒效率≥99.9%;
NOx排放值可降低至50ppm以下;
煙氣含氧量以及其他污染物排放滿足標準GB 18484-2001要求。
霧化噴槍
廢液一般不易燃燒,廢液噴槍與燃燒器必須合理匹配,以保證廢液能夠均勻穩定的霧化和充分焚燒。711所自主研發廢液霧化噴槍,可有效霧化各種生產工藝的廢水及組合廢液,滿足焚燒工藝的要求。
根據霧化方式的不同,霧化噴槍型號分為:
壓力霧化噴槍PA型;
介質霧化噴槍 MAI-A型、MAI-S型和MAO-A、MAO-S型。
適用范圍:
不可燃的高濃度廢水、有機廢液、有機酸、有機堿等;
可燃的廢液、溶劑等。
? 特點
霧化分為機械霧化和雙流體霧化(內混式或外混式);
霧化介質為壓縮空氣或蒸汽;
可以適應各種粘度的廢液,最高可有效霧化動力粘度達1100mPa﹒s的廢液;
可以滿足廢液成分大范圍的波動;
避免含雜質廢液在噴嘴內部的堵塞;
更好的霧化效果,更小的霧化粒徑(60um);
有效增強廢液與空氣的混合,火焰形狀更穩定。
技術指標
單槍廢液處理量:50~2000kg/h;
霧化角度60°~120°;
平均霧化粒徑60um~120um;
典型案例
山東宏旭化學股份有限公司MMA(甲基丙烯酸甲酯)裝置廢液焚燒爐項目
本項目焚燒爐要求對1萬噸/年氫氰酸(HCN)、7.5萬噸/年丙酮氰醇(ACH)、15萬噸/年硫酸銨(SA)等裝置,生產過程中的廢氣、廢液進行焚燒處理。
本項目配置FB-Q/W/BEF-3.0型廢氣燃燒器,MAI-S-200型和MAI-A-1000型廢液噴槍。
燃燒器本體上布置天然氣噴槍(300Nm3/h)、沼氣噴槍(220Nm3/h)以及廢氣噴槍(420Nm3/h);焚燒爐水平爐膛設置1只天然氣噴槍,兩種廢液共計6只廢液噴槍。
燃燒器在啟爐、烘爐工況以及正常焚燒工況運行良好,爐溫穩定,煙氣含氧量以及其他污染物排放滿足標準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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